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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里种高秆庄稼?不仅违法还阻碍行洪安全!

发布时间:2025-12-09 15:19:04   浏览:1683次


道不是自留地

种粮不能凭侥幸


某镇一位村民因在河道内种植30余亩玉米

被执法人员现场查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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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村民原本认为河道空地闲置可惜

种植玉米可以补贴家用

并未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

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发现后

立即前往现场处理



执法人员手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向村民解释,行洪河道内禁止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,玉米正在此列。


30多亩玉米秆几乎占据了大半行洪通道,一旦汛期来临,将成为洪水的“拦路虎”,不仅影响水流速度,导致水位上涨,更会危及沿岸房屋和农田安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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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后

该村民当即表示将立即清理玉米

并保证不再在河道内种植高秆作物

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

第二十二条第二款: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。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,应当限定航速。限定航速的标志,由交通主管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定后设置。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

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,禁止修建围堤、阻水渠道、阻水道路;种植高杆农作物、芦苇、杞柳、荻柴和树木(堤防防护林除外)设置拦河渔具;弃置矿渣、石渣、煤灰、泥土、垃圾等。


玉米、高粱、芦苇等都属于高秆作物,其在河道内生长会形成阻水障碍,显著影响河道行洪能力。一旦洪水来临,可能导致上游水位壅高,加重防洪压力,危及堤防安全,对沿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。


守护行洪安全,人人有责

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

不占用河道种植高秆作物

共同维护河道行洪安全

保障家园平安




来源:海南河长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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